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0〕3号)、《关于做好推荐2021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20〕64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2021级硕士研究生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领导工作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
1.免试硕士研究生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陈元平
副组长:孙宏祥
成 员:潘金彪 陈元平 孙宏祥 顾瑜婷 曹大威
秘 书:任远 蒋春翔
2.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孙宏祥
成 员:孙宏祥 曹大威 吕翠红 徐晶 王正岭
二、遴选办法
学院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遵守《关于做好推荐2021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20〕64号)的相关要求,采取“本人申请、学院审定”方式进行。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发展素质、综合测评遴选出拟推荐名单。
三、遴选程序及要求
1.推荐工作采取“本人申请、学院审定”方式进行,申请者填写《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交学院。
2.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1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 审核申请人的违法违纪处分情况;
(2) 审核申请人的学业成绩;
(3) 审核申请人的发展素质。
3.遴选工作小组综合学业成绩、发展素质等方面的得分进行综合测评。
4.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
5.在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3天。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