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精准资助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6 号)、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函〔2023〕3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江大校〔2021〕162 号)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评定,现将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公布(学号和姓名部分打码),见附件。
公示期:9月24日-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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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
物电学院2025年本科生贫困认定名单(已打码按年级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