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江苏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江大校〔2020〕108号)等文件要求,经过学生申请、学院评审,拟推荐以下学生为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88788059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关于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