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江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63号)等文件要求,经过学生申请、学院评审,拟推荐以下学生获评国家助学金,现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88788059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物电学院2024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