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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2022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8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5)、《关于做好推荐2022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2197)文件精神,为了做好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2022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与专家审核小组。

1.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元平

副组长:潘金彪

成  员:孙宏祥 顾瑜婷 徐晶 曹大威

书: 苏  洁 蒋春翔

2.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陈元平

成 员:王正岭 孙宏祥 吕翠红 徐晶 曹大威

书:杨孝森  崔森

二、遴选办法

学院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严格遵守《江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江大校202115)和《关于做好推荐2022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江大教202197)等文件要求,采取“本人申请、学院审定”方式进行。根据学生学业表现、发展素质、综合评价遴选出拟推荐名单。

三、遴选程序及要求

1.推荐工作采取“本人申请、学院审定”的方式进行。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和《江苏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评价评分表》,于910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竞赛获奖、科研论文、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报学院。

2. 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2级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① 审核申请人的违法违纪处分情况;

② 审核申请人的学业成绩;

③ 审核申请人的发展素质成绩。

3.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业成绩、发展素质成绩等方面得分进行综合评价。

4. 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结合学院名额情况进行遴选,确定拟推荐名单。

5.学院对拟推荐名单公示3天(学院网站)。

四、遴选流程与时间节点

910日前 学生提交申请表与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911日前 学院初审,反馈初审结果;

913日前 学生补充提交材料,完成申报材料审核;

913日 如申请学生发展素质提交材料中包含科研论文或学科竞赛获奖,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答辩,评审结果学院网站公示;

915日 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网站公示3天,上报学校。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O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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